各院(系)、公共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复旦教通字〔2018〕148号),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21年申报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了评审。专家组现场查阅了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各项目负责老师进行了现场答辩。
按照专家评议意见,教务处商医学教务处同意,并经校“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决定立项建设“核聚变装置虚拟仿真实验”等16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项目建设经费纳入学校“双一流”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管理。
各项目负责人应执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求的项目技术接口规范(详见http://www.ilab-x.com)按照“能实不虚、以虚补实、虚实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对本科实验教学产生可评估的正面效果为导向,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各项目负责人在与第三方签订开发软件、平台的服务合同时,应充分厘清各方的知识产权,确保学校在教学内容、表现形式等方面是唯一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禁止或者合理限制第三方使用开发的软件、平台开展商业宣传。
各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迁入复旦大学虚拟仿真项目管理平台(https://ilab.fudan.edu.cn/)。
各院系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建设经费专款专用,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经费。项目涉及新开实验课程的,院系应按规定报批。
教务处将另行组织专家开展检查。
附件: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